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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第二季度在自治区本级登记备案的代理机构信息
审核情况公示
我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藏财采办〔2021〕2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自今年7月份开始对2024年第二季度拟在自治区本级登记备案的代理机构信息进行线上审核,在核对过程中发现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我们及时进行了退回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重新提交。目前2024年第二季度在区本级登记备案的代理机构信息核查工作已全部完成,现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此次核查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联系我厅进行复核。
公示期:2024年10月17日2024年10月23日
政策咨询电话:08916284709/6284713(传真)
地址:拉萨市城关区北京西路23号
技术支持电话:12357转2(西藏采购网登记备案过程中遇到系统问题的请联系技术人员解决)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