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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
解聘4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通知
陈江龙、王丹、袁科、张小东:
我厅收到关于你们提供虚假申请资料骗取专家资格的举报,结合我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专项清理核查工作,我厅立即向你们所提交职称证书的发证机关进行核实。经确认,有关发证机关均未查询到你们所提交的职称证书有关信息,你们存在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自治区专家库专家资格的情形。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6〕198号)第十一条第(三)项、第二十九条第(五)项及《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专家库和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藏政办函〔2021〕48号)第五十条第(一)项相关规定,现决定对你4人予以解聘,列入“不良行为记录”,3年内不再聘用,同时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和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公告。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2024年11月13日